【摘要】2018年福建省高考快要開始了,考生們對于高考信息要了解清楚,那關于福建省2018年地方專項計劃考生申報條件及審核的信息由閩州教育小編整理了出來,供考生們參考,更多高考信息可關注閩州高考資訊專欄。
福建省2018年地方專項計劃考生申報條件及審核
根據(jù)《教育部關于做好2018年重點高校招收農(nóng)村和貧困地區(qū)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8〕1號)要求,為做好我省2018年地方專項計劃考生資格申報和審核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區(qū)域
地方專項計劃在我省的實施區(qū)域為23個省級扶貧開發(fā)工作重點縣。
2018年福建省地方專項計劃實施區(qū)域
永泰縣、建寧縣、清流縣、明溪縣、泰寧縣、寧化縣、詔安縣、云霄縣、平和縣、浦城縣、光澤縣、順昌縣、松溪縣、政和縣、武平縣、長汀縣、連城縣、霞浦縣、古田縣、柘榮縣、屏南縣、周寧縣、壽寧縣。
二、報考條件
報考考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
(一)本人符合2018年我省普通高考報名條件。
(二)本人戶籍在我省23個省級扶貧開發(fā)工作重點縣。
(三)本人高中階段具有我省23個省級扶貧開發(fā)工作重點縣縣域內(nèi)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連續(xù)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并已在戶籍所在縣參加2018年我省普通高考報名。
此外,同時符合上述(一)和(二)兩項條件,且高中階段連續(xù)3年學籍在民族中學(寧德民族中學、福州民族中學、晉江陳埭民族中學)并實際就讀、已參加2018年我省普通高考報名的少數(shù)民族考生,也允許其報考。
點擊查看:2018年福建農(nóng)村專項計劃報名時間及條件
三、招生院校和類別
地方專項計劃我省招生院校為省屬本科高校(以省教育廳公布年度招生計劃安排為準)。地方專項計劃只面向文史、理工類招生,不安排藝術類、體育類招生計劃,納入各校招生總規(guī)模。
四、申報辦法
(一)符合申報資格條件的考生應于2018年4月19日-20日,持申報所需材料到普通高考報名所在縣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地點進行申報,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報時須提交本人有效戶籍證明、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以及《2018年福建省地方專項計劃考生登記表》,可從省教育考試院網(wǎng)站“數(shù)字服務大廳--高考高招”欄目下載)。
五、報名時間及審核程序
(一)相關縣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負責地方專項計劃考生資格申報的初審。初審時,須指定2名以上在職國家工作人員,依據(jù)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以及縣教育局學籍管理部門、縣公安局戶籍管理部門審定的相關材料,對考生所出具的證件和證明材料進行核對確認。初審合格考生名單在其本人所在高級中等教育學校張榜公示,并同時在縣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網(wǎng)站上公示?h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認真填寫《2018年福建省地方專項計劃考生花名冊》并于4月26日前將《花名冊》電子版和紙質(zhì)材料報送設區(qū)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相關材料的復印件留存一份備查。縣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同時須于4月26日前登陸“福建省高考考務管理系統(tǒng)”,將符合條件的考生信息錄入并提交設區(qū)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復審。
(二)相關設區(qū)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專人匯總、復審地方專項計劃考生有關資格信息,復審合格考生名單須在網(wǎng)站上公示。設區(qū)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于4月28日前將《花名冊》電子版和紙質(zhì)材料報送至省教育考試院普招處備案,相關材料的復印件留存一份備查。設區(qū)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同時須于4月28日前通過“福建省高考考務管理系統(tǒng)”完成考生資格復審工作。省教育考試院信息處于5月3日前打印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信息表紙質(zhì)版,由設區(qū)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再次校對確認并逐頁蓋章后,于5月8日前寄達省教育考試院信息處。
閩州教育溫馨提示:對于想要申請地方專項計劃的考生們一定要及時報名方便通過審核哦,如有學習方面的問題可咨詢閩州教育的專業(yè)老師,我們會為詳細解答,更多高考信息可關注閩州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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