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筆試考試科目
(一)根據(jù)教育部教師工作司印發(fā)的《關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學科的通知》(教師司函〔2017〕41號)精神,自2017年下半年起,我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初中、高中、中職文化課類別增設“心理健康教育”學科,初中、高中、中職文化課類別增設的“心理健康教育”學科的筆試科目三《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結合面試一并考核,筆試報考時選擇相應的公共科目301-綜合素質(中學)、302-教育知識與能力。小學類別面試增設“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術”學科,筆試報考時選擇相應的公共科目是201-綜合素質(小學)、202-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二)根據(jù)教育部教師工作司印發(fā)的《關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音、體、美專業(yè)考生公共科目單獨編碼的通知》(教師司函〔2017〕34號)精神,自2017年下半年起,音、體、美專業(yè)考生的筆試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碼201、202、301、302)實行單獨編碼(相應科目代碼:201A、202A、301A、302A),考試內容暫與原科目相同。實行單獨編碼后,音、體、美專業(yè)考生在筆試報名時應選報單獨編碼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試僅限于參加小學類別音、體、美專業(yè)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試僅限于參加初中、高中、中職文化課音、體、美專業(yè)科目。考生已獲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績,可相應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績;考生已獲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績,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