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0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備考已經(jīng)開始,為了更好幫助考生掌握教材內(nèi)容疑問,對教材內(nèi)容的一些問題進行解答,幫助你更好的全面?zhèn)淇汲跫墪嬄毞Q考試,閩州教育助你一臂之力!更多復習資料及試題請登陸閩州教育初級會計職稱頻道查看
問題:仲裁與民事訴訟的區(qū)別? 解答: 仲裁與民事訴訟的區(qū)別: (1)仲裁與民事訴訟的性質(zhì)不同。 仲裁具有民間性,而民事訴訟是司法屬性的糾紛解決方式。因此,對于與身份有關的糾紛,如婚姻、收養(yǎng)、監(jiān)護、扶養(yǎng)、繼承糾紛不能通過仲裁解決。 (2)仲裁機構與法院的性質(zhì)不同。 仲裁機構是民間機構,法院是司法審判機構。 (3)案件管轄權的基礎不同。 仲裁案件的管轄權建立在雙方當事人達成的仲裁協(xié)議基礎上,當事人之間只有簽訂了合法有效的仲裁協(xié)議,才能將糾紛提交仲裁解決。而法院受理案件的管轄權來自于法律的明確規(guī)定。 (4)仲裁與民事訴訟的具體程序不同。 如仲裁實行一裁終局制,而訴訟實行兩審終審制。 閩州教育溫馨提示:同學們?nèi)绻胍淮芜^,就一定要好好復習,爭取考出好成績,閩州教育小編祝同學們考上理想的學府,更多學習技巧,請關注閩州教育。 報名電話:185-5928-3143(微信號)林老師 報名地址:閩州教育學歷教育學習中心 招生網(wǎng)址:www.kenfu.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