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正在備考2019一級建造師的考生們,閩州教育網小編提醒,距離一建考試只剩下109天的時間備考了,你做好考試準備了嗎?若是沒有的話,趕緊記憶考點,比如說下面分享的《法律法規(guī)》物權制度這部分的考點 ,沒記住的考生,快來記憶。
考點歸納:2019年一建考試之《法律法規(guī)》物權制度
一、物權的概念
物權是指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
物權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物權是權利人直接支配物并享受物的利益的權利
所謂直接支配物,指的是物權人可以依自己的意思對標的物直接行使其權利,無需他人的意思或義務人行為的介入。
2.物權是排他權利
既然權利人享有直接支配物的權利.就必然會享有排他性權利,否則直接支配物的權力就不能得到保證。所以,物權人有權排除他人對自己行使物權的干涉。
物主要包括:動產和不動產,相應地,物權包括動產物權和不動產物權。
二、物權的種類
物權的種類主要包括:
1.所有權
所有權是指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所有權是物權體系的核心。與其他物權相比,所有權是最完整、最充分的物權。
2.用益物權
用益物權是指用益物權人對他人所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主要包括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地役權、居住權等。
(4)地役權,指因通行、取水、排水等需要,通過簽訂合同,利用他人的不動產,以提高自己不動產效益的權利。
3.擔保物權
擔保物權是指在民事活動中,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自己所有的財產作為履行債務的擔保,債務人未履行債務時,債權人依照法律規(guī)定的程序就該財產優(yōu)先受償?shù)臋嗬。擔保物權包括抵押權、質權和留置權。
三、物權的保護
物權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可以通過和解、調解等途徑解決,也可以依法向人比法院提起訴訟。物權的保護應當采取如下方式:
(1)因物權的歸屬和內容發(fā)生爭議的,利害關系人可以請求確認權利。
(2)無權占有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權利人可以請求返還原物;不能返還原物或者返還原物后仍有損失的,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3)造成不動產或者動產毀損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不能恢復原狀或者恢復原狀后仍有損失的,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4)妨害行使物權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排除妨害。
(5)有可能危及行使物權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消除危險。
(6)侵害物權,造成權利人損害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上述物權保護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根據權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適用。
精彩文章分享:2019一級建造師《法律法規(guī)》6月4日練習題
1.【單選】下列關于勞動合同試用期的表述,錯誤的是( )。
A.勞動合同期限3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
B.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
C.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1次試用期
D.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2.【單選】李某今年56歲,自1994年起就一直在某企業(yè)擔任廠區(qū)門衛(wèi),F(xiàn)企業(yè)首次與所有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李某提出自己愿意長久在本單位工作,也應與單位簽訂合同,但被拒絕并責令其結算工資走人。根據《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企業(yè)( )。
A.可以隨時將其辭退
B.應當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C.應當與其簽訂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D.可以不與之簽訂勞動合同,因其是臨時工
3.【多選】下列勞動合同無效的是( )。
A.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B.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
C.17周歲的未成年人訂立的勞動合同
D.用人單位發(fā)生合并或分立的勞動合同
E.用人單位變更名稱的勞動合同
參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A
【解析】本題涉及的考點是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3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個月;勞動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滿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1次試用期。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2.【答案】B
【解析】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
(1)勞動者已在該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十年的;
(2)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yè)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3)連續(xù)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規(guī)定的情形續(xù)訂勞動合同的。
(4)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3.【答案】AB
【解析】《勞動法》第26條規(guī)定,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1)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2)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3)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強制性規(guī)定的。
溫馨提示:現(xiàn)在已經是2019年6月份了,備考2019一級建造師考試的時間又少了一些。因此,請想要報考2019一級建造師的小伙伴,趕緊抓緊時間備考吧。若想要了解更多一級建造師考試相關的信息,不妨咨詢下閩州教育的老師們,他們將為大家細心解答各種問題的,具體的聯(lián)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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